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2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向社会招聘2名在编工作人员,辅助服务聘员2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在编工作人员2名:妇科岗位1人,影像(B超)岗位1人。
2、辅助服务聘员2名:护理人员岗位2人。
二、薪酬待遇:
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辅助服务聘员薪酬参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在编工作人员
妇科岗:本科及以上学历,妇产科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具有一定的妇(外)科临床实践工作经验。
影像(B超)岗: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熟悉B超技术操作、临床诊断及仪器保养。
2、 辅助服务聘员
护理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年龄40岁以下取得职业护士资格证,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相关链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周六、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 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83302389、83302388
联系人:明小姐、官小姐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本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3、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相关链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