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范围包括对报考职位的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等。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已正式就业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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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分数统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若同一岗位出现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核人选。其中,01岗位考生最终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 各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与有关人员谈话、查阅其本人档案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德化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情况特殊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二)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等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 根据德政[2009]267号规定,属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体检费由用人单位统一支付),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先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 困家庭的报考者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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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德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五)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和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形式咨询。德化县中医院咨询电话:0595—68760080,监督电话:0595—23552979;县公务员局咨询电话:0595—23522351。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公务员局
德化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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