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 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1]36号)第二条第五款“招聘的医疗、公 共卫生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要求,今年公开招聘的15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须在2012年7月 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历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 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11个单位招聘1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未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9:00 -2012年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7月17日9:00 -2012年7月19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历城人事人才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的,需填报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报考其他8家单位 的,统一填报“临床医学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2年7月19日24:00前登录历城人事人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 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7月25日8:30-7月27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6.减免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19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00)到历城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5号,洪楼广场南行500米路西)办理现场确认和减 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 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