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于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如属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4)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一)笔试、专业技能考试。
(1)笔试和专业技能临床考试由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东凤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中山市东凤医院作为招聘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报考人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临床考试。
(2)考试科目为本专业的医学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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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时间:由中山市东凤医院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合格分数线两科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东凤医院网站公布。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东凤医院网站公布。
(2)中山市卫生局与中山市东凤医院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和专业技能临床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七、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东凤医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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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东凤医院公开栏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十、聘用
(1)中山市东凤医院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5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中山市东凤医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相关链接:中山市东凤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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