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接收岗位 |
烧伤整形外科 |
1 |
硕士及以上 |
烧伤整形外科医师 |
物理学、核物理、生物医学工程 |
1 |
本科及以上 |
肿瘤放疗科物理师 |
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科会计员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
2、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应聘毕业生原则上要求毕业于“985”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4、身体素质良好,体检合格。
三、招聘人员性质及相关事项
1、被选拔聘用的流动编制人员根据中山大学及中山五院流动编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硕士一年、本科两年,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可直接作为固定编制接收;
2、在合同期内,流动编制人员的人事档案、户籍关系等医院不予接收及管理,由医院协助办理人事代理。
3、进入临床工作的流动编制住院医师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办法按中山大学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4、流动编制人员期满后经严格考核,择优选拔转为正式编制职工,或经双向选择继续受聘签订合同、继续读书深造或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将本人简历(注明应聘岗位)、学校推荐材料、成绩单(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交或寄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事科;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8月31日
2、资格审查与初选:本院根据自荐及推荐材料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一般程序:本人自我介绍,答辩等;
特殊程序:考核、考试或试工(视情况而定);
5、医院招聘专家组组织考查、审批,确定招聘人选;通知招聘结果并安排到本院预防保健科体检,拟受聘人员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签订就业协议书等;
五、其他事项
来院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人:李老师、耿科长
联系电话:0756-2528170,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