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在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由市卫生局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 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办发〔2002〕3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医学.全在.,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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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设立市直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0550-3074122。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2012年度滁州市市直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招聘简章 附件二、
2012年度滁州市市直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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