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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江县卫生局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7/31 字体:
为加强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缺编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具体岗位详见《通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吃苦耐劳,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2)2002年10月31日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入学的成人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等卫生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
(4)报考护理岗位者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者可放宽到30周岁(即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2年7月31日后出生);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需一致(详见《通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6、本县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三、招聘原则和主要步骤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需求岗位报市人社局审定后于7月2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tjrsj.gov.cn)和通江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tjxwsj.cn)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16日24: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12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左右)。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将按规定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资格初审期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通过”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确认。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2012年8月17日24:00前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9月7日17:30前的工作日到通江县卫生局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9月4日至9月7日24:00前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并打印《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和未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在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加分审核。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2年9月7日(8:30至18:30)在通江县卫生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
2、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3、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综合知识)》进行命题和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水平,卷面满分为100分。
4、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能开考。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笔试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以及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卫生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5、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2012年9月8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笔试:2012年9月8日下午14:30—16:30。
(八)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成绩于2012年9月10日17:30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2年9月11日17:30前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通江县卫生局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9月12日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九)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与招聘名额1.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名采取收尾法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一次性按同岗位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2年9月12日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在通江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报考信息表》两份(均张贴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真实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复审资格。
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随时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关机、停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体检。按报考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公共、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按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者为体检对象;如上述三类情况还相同,从排名并列的人员中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于2012年9月15日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十一)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卫生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设岗卫生院。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江县卫生局网站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卫生局:0827—7221747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
通江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tjxwsj.cn
附件:通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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