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社会为灞桥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12年灞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涉及区卫生局所属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6名,其中:临床医学岗位6名,护理岗位4名,医学检验岗位3名,医学影像岗位3名;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岗位2名,卫生信息化岗位2名,会计岗位1名。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在3∶1以上,对我区急缺的临床医学专业可根据报名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低不低于2:1。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从业资格证的西安市生源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6、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为不超过28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年龄为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组织考察、派遣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7月31日9:00-17:00。
2、报名地点: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87号)。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2012年灞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持空白的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等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往届未就业考生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者予以报名。
5、《准考证》领取时间: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具体见公告,本人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每个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技术人员的须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报考卫生监督协管、卫生信息化及会计人员的只考公共科目考试。笔试试题制卷、阅卷、登分,委托专业机构完成。本次考试考核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公共科目: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面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依照笔试成绩(卫生技术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 + 专业科目成绩×50%,卫生监督协管及卫生信息化考生笔试成绩即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试当场亮分。面试工作由灞桥区201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依照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等相关公告请密切关注灞桥区政府网站。
(三)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见灞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组织考察
考 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对象。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参加体检合格后,决定是否列入组织考察对象。在组织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列入考察对象,取消考察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继续递补体检确定考察对象。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3、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现弄虚作假提供的资料证明等不真实的。
4、有其他不适合担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情形的。
经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合格者定为拟招聘人员。
(五)派遣与聘用管理
1、对于拟招聘人员在灞桥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发给通知书。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招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派遣。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
3、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或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的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具体情况只在灞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咨询电话:029-83551151 联系人:李楠 刘延博
本方案由灞桥区201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灞桥区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
2、2012年灞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