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 体检与考核
(1)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专业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在同一职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的人员:(1)笔试成绩高者(2)取得卫生专业相应执业资格者;(3)学历高者;(4)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者(5)省级优秀毕业生;(6)特困家庭毕业生。
(2) 体检时间、地点、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4)考核办法和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写出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第四阶段 公示与审批
1、公示:将拟招聘人员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和巨野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上及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对查实的问题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聘用方法及待遇
公 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报考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聘人员,在岗位计划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确认聘用单位。被聘用人员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编制通知单》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 表》,纳入编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四、组织领导
为 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监察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中由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将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医.学全在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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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8216027 8195186 8227819
监督电话:0530-8212813
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巨 野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2012年巨野县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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