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市中区籍退役大学生符合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增加个人所得分值的10%。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要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区民政局认定的符合市中区安置政策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卫生法规及计算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
药理学)。
笔试结束实施加
分因素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个职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特困毕业生、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过程中弃权、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应聘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济人社发[2012]32号文件追究相应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区直、医疗岗位2313658
教师岗位2313749
举报电话:2167148
附件:2012年8月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医疗人员计划表
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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