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招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1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 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2年大方县招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职位表所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公务员局网上发布的《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www.med126.com。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详见《2012年大方县招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4年 8月8日前出生)。
3、 报考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要求医学或护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报考普通幼儿教师需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师范教育)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英语、音乐、体育和美术专业的要求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 有教师资格证书(详见《2012年大方县招考幼儿园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职位表》)。
4、本人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职位一致。
5、符合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按国家卫生部国家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标准。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