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必须在2012年8月24日前取得。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2、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在1976年8月24日至1994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职位规定的年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3、岗位信息表中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执行。
4、学历类别:全日制指全日制普通院校(指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学历。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个别职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开考申请,经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6、分数切线:笔试分数视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总体情况由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如果个别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才能招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7、考生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对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选拔高校毕业生任职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按明委组通〔2012〕11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报名时出具有效证明,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8、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10、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处理。
本公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宁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有关政策咨询可查询福建省宁化县政府网(www.fjnh.gov.cn)三明市公务员局网(www.smrsj.gov.cn),咨询电话:0598-6827026。
宁化县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