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用人需要,根据《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3、滨州市户籍;护理岗位专科学历应聘人员,为无棣县户籍;在无棣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以及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度无棣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www.med126.com。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无棣县人力资源市场(棣新三路14号)一楼大厅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同时交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提交《无棣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在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dxrbj.com)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费用予以减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由我省实施在无棣县服务或无棣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招聘条件的无棣籍退役大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士兵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已通过优惠政策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外,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要出具退伍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条 件的应聘人员,须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现场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比例要求,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