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务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业务考核人选。业务考核时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参加该岗位业务考核的考生其考核成绩不得低于50分。业务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业务考核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业务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四)体检
业务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业务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处罚记录证明。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空缺的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再递补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计划编制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之内。其中聘任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必须与娄星区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书面承诺服从安排,同时在乡镇卫生院必须工作5年以上。
娄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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