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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年公开招考编外人员信息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8/20 字体: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生凭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 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本中心负责。
3.体检标准参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要求。
4.体检合格人员可确定为考核对象。
5.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五)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1.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经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录用人员有异议的,本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经审核,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www.med126.com
四、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的福利待遇参照本中心同级编外人员的待遇执行。
五、招考纪律
(一) 本次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按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二)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考试招考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招考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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