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范围。由主管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0月12日在广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rssgz.gov.cn/gzexam)公布。
4、笔试、面试办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测试。面试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 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5、面试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是原件。在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 责。
6、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招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用人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020—83178687 83178685
附件: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