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 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www.med126.com。
十、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 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3123898
监督电话:0771-5657083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