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考察内容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招聘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4.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
十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考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媒体上公示七天,无举报和其他异常情况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申请调离和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十三、保障监督机制和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将对招考过程实行有效监督。考聘工作由招考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公安局派人参加,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组织部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