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内容: 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
4、笔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考务细则》执行。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身份证、准考证到临时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