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www.med126.com。
八、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各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由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