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指标:培训工作组织领导、管理程序以及奖惩待遇等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2.市级指标: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决定。可采取临床医学专业送市卫生局安排强化培训1年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入编聘用手续,培训期间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费,其他专业直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也可采取所有专业均直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培训。
3. 县(区)级常规招聘指标:按本县(区)规定执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二)特岗执业医师
按《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计划的通知》(闽卫农社〔2012〕22号)文件的第三条第二款优惠政策与保障措施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本方案由漳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附:漳州市2012年乡镇卫生院医(药、技)师(士)及特岗执业医师招聘职位表
联系人:黄英英(市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6-2027181
附件:漳州市2012年乡镇卫生院医(药、技)师(士)及特岗执业医师招聘职位表
漳州市卫生局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