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聘用合同到期后,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定编制,解除聘用合同。
(1)经岗位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临床医生、中医医生、口腔科医生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未取得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医师资格证》的。
6.聘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予以核发工资。
五、组织领导
为 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青冈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杨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郭英俊同志担任,成 员由县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人事局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李天然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由唐玉波、高忠林、闫庆海以及卫生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咨询电话:0455—3225658(青冈县卫生局)
青冈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