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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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和聘用
由 县计生委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计生委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县计生委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 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人事代理等手续。所聘人员享受本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办发〔2002〕35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计生委组织实施。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度定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人员招聘简章
2、2012年度定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2012年度定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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