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临聘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新招聘的临聘人员每月固定工资900元,出差及加班补助执行本院同岗位人员标准www.med126.com。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苍溪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苟明亮
联系电话:0839-5222017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