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二门,总成绩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鹿城区卫生局网站(www.lcwsj.gov.cn),考试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准考证》。
(三)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55分。
(四)体检与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前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鹿城区卫生局网站(www.lcwsj.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鹿城区卫生局、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02157 88990920
附件:2012年鹿城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招聘计划表
鹿城区卫生局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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