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公招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3318219(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报名咨询电话:82259890-6611,6619(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办公室)
附件:广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招聘医师岗位需求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