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核工作在医院纪委监督下,由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后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党委审核后,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人事科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新进人员有三个月的实践技能考察期。实践技能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人事科和护理部共同组织实施,纪委全程监督。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50-3118134。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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