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不接受报名;
(3)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4)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