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与监督
(一)对出现以下任何一条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1.招聘过程中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2.面试过程中作弊或找人替考的;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放弃申请的。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招聘单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实行公务回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4.导致岗位空缺的其它原因。
(五)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4-3122953(曲靖市卫生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4-3129886(曲靖市卫生局纪检室)。
附件:
1.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
附件下载: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第二批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曲靖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