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聘用人员
镇招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实践考核结果、体检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镇招委会办公室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受到投诉,经镇招委会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凭镇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镇组织工作办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镇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待遇参照原卫监所新录用人员收入标准执行。取得聘用资格的非在职卫技人员实行考察制度。大专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考察期合同,一年考察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九、其他规定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三)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组织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受镇招委会办公室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57-86689660。
本方案由狮山镇镇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度南海区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下载:狮山镇卫生监督管理分所公开招聘报名表
狮山镇镇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