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的要求执行,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法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由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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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表:
1.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卫生事业单位)
2.铜梁县2012年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铜梁县2012年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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