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12月14日县委常委会议精神(〔2011〕第14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和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人员暂行办法》(江发〔2008〕16号)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我县2012年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8名,其中:西医临床9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2名,护理专业16名,计算机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引进副高职称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招聘条件。招聘副高职称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乱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学科带头人或紧缺人才。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6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各类卫技专业,具体招聘指标不限。
3、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察,拟聘的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副高职称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附表3),报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准。
4、直接办理入编和进人手续,享受现有正式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无试用期。
四、招聘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医德规范,无违法乱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和职称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护理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西医临床和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护理岗位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计算机岗位须具备计算机科学相关专业。
4、年龄要求:护理专业要求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4)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附表:
1、江华瑶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3、江华瑶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副高职称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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