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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区区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医科类高校招聘2013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11/26 字体:


  区人社局:庞老师:023-79221698。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学校出具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写明学历、专业并加盖学校(院)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在校学习成绩、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以及学校的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人才的www.med126.com,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专业对应聘者进行测试。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须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当场签定《招聘协议》。拟聘人员放弃资格,缺额不递补。
  (六)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人才或符合岗位要求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岗位视用人单位需求予以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附件:黔江区区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医科类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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