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①由中心组织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报市卫生局、人社局进行复审。
②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卫生局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招聘计划后开考。
六、考试方法
1、此次招聘考试根据岗位不同的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和业务技能综合考试三种方式。
2、笔试内容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仪表气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4、业务技能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5、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五:信息公示网站)。
6、笔试结束后我中心将考试成绩按考生的报考志愿从高到低进行排列,结果在信息公示网站公示。
7、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业务技能综合考核人员,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结束后,将笔试、面试及业务技能综合考核的总成绩排序,结果在信息公示网站公示。
七、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折算后笔试成绩高的确定;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折算后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公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专业与类别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将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对中心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指导,由中心纪检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1-28237210
举报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28681083
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28682196
中心纪检监察室:28485079
附件: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2012年招聘计划表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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