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2.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应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和对应专业报考。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应取得CET4级及以上证书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须取得CET6级证书或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201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非2013届毕业生工作年限、学历、英语、执业资格等取得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3.具有三级医医院实习或工作经历。非2013届毕业生,医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其本科毕业院校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四年及以上。除另有规定,本科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对应。
5.若七年制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为临床医学,则以学校出具的专业或方向证明为准。
6.非福建生源的2011、2012、2013届省外毕业生应为北京大学医学部等29所院校(名单附后)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7.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 业 或 方 向 |
备 注 |
妇产科 |
6 |
本科、学士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学历请按照福建省妇幼保健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一)报考 |
儿科 |
3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儿科学、临床医学 |
限2011、2012、2013届 |
新生儿科 |
1 |
本科、学士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1、限2011、2012、2013届; 2、研究生学历请按照福建省妇幼保健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一)报考 |
儿保科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限2011、2012、2013届 |
儿保科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预防医学(妇幼卫生方向) |
限2011、2012、2013届 |
护理 |
5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护理学类 |
限2011、2012、2013届 |
二、相关待遇:
1.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福利。
2.不安排住房。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卫生信息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公布。(网上公布时间:2012年12月20日至 2013年1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