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的不良反映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并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广州市、天河区 有关政策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见习期1年。见习期间人事关系在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费由本人承担)实行人事代理。
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二是2014年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2015年取得医师资格证的。
不能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由本人自行处理。
正式聘用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占用事业编制,不办理入编手续,但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进人员可办理入编手续:
(一)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
所有新进人员,一经聘用,均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核拨。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请提前办理。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五)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立即准备资格审查材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天河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85108324(工作日9:00-11:30、14:15-17:00)。
附件:
1.广州市天河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州市天河区卫生系统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市天河区卫生系统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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