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招聘本科生岗位采用笔试方式;招聘研究生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面试
招聘研究生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理、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实施。
2、考察:由县卫生局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前,即2013年7月中旬前,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资格再审,审核结果与其他应公示的内容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上公示7天,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拟聘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人员实行编内聘用、合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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