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取专业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出现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考生通过《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查询笔试成绩,确定自己是否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或者电话向富源县卫生局办公室询问。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面对面的方式,主要是对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报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考生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通过的人选确定为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后果自负。资格复审地点: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考生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业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加分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年限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材料,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鉴定的与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相符的合同。
注:201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供的《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可用毕业学校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涵盖学历层次,学历性质,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档案材料存放地点等内容),但2013年8月20日前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档案材料(存放证明)的将取消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持中专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4、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复审,合格者一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十、面试
(一)面试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富源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及其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面试时间:2013年6月1日。
面试地点: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网站公告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告。
(三)有关事项
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且资格复审合格,则一并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若考生在面试抽签决定顺序号时,仍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正常进行,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一、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拟录(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参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初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只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整个复检过程需有工作人员陪同),如还不合格,则不列入拟录(聘)用人员。
(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二、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富源县卫生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取消录(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7月31日前上报办理录(聘)用手续。
十三、信息发布及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fyrsj.gov.cn)等媒体查阅相关招考信息。
十四、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富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五、本方案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源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富源县卫生局:0874-4612217
监督电话: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0874-4622760
富源县卫生局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