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由曲靖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市卫生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综合素质》100分,《专业素质》150分。《综合素质》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专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医学全在.线提供,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2.《专业素质》笔试考试类别
《专业素质》笔试考试类别根据市直各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并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共设置临床医学、护理学、医技专业、药学、会计学、公共管理6个考试类别(详见招聘计划表)。
3.笔试时间
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14:30—16:30考《专业素质》。
4.笔试地点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2013年5月14日后,由曲靖市卫生局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拟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免笔试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确定为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卫生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笔试成绩公布后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报考人员便可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3天前,向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由于报考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市卫生局进行公告。
4.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卫生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告。无人递补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
5.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
(2)《毕业证书》;
(3)笔试《准考证》(免笔试岗位除外);
(4)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并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
(七)面试
1.面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纪检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面试方案》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2.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及其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笔试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5.若同一岗位出现2人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拟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市卫生局组织分数相同的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最好者作为拟体检人选。
6.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7.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3天前,向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由于报考人员在面试开始3天前自愿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卫生局进行公示。无人递补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及其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8.未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在面试抽签时还未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八)体检、考核、公示及办理拟聘用手续
1.体检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招聘工作人员带到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卫生局进行公示。
2.考核
由市卫生局和各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卫生局进行公示。
3.拟聘用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市卫生局在规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满后3天内向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市直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申请表》。由于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及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综合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卫生局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