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招聘的实施办法
1、考核方式采用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方式进行。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的具体方式为:现场答辩(面试)和资料审查两种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应用等综合能力。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其中:现场答辩(面试)占80%,资料审查占20%。
2、专业知识考核时间:2013年5月12日——5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应聘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应聘者的现场答辩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考核工作结束后,以在面试地点张榜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应聘者及社会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和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三)签订就业协议
1、岗位排名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等额确定意向协议人员,若同一岗位选聘的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并列,按现场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人员名次,若现场答辩成绩再次并列则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2、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意向人员于5月15日-5月16日在成都根据岗位名额数按参考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考核总成绩并列的,按排名顺序确定;若排名一样的,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若5月15日上午9:00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选择单位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岗位出现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次,但是递补人员的现场答辩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人员务必于2013年7月20日前到盐源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到后,由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除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外,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力资源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务必于2013年8月10日前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201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原件等相关政审材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由用人主管部门查阅学籍档案、出具政审(考察)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政审等程序的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递补:同一岗位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可按该岗位参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现场答辩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下一环节的程序。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年限协议书》,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含服务年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人员不得调离初聘单位,服务年限未满离开初聘单位的按签订的服务协议相关事项办理。
六、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为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和有关人员咨询。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6362953;0834-6362211
监督电话:0834-6369999
联系电话:18981535913、18282881983
13881522270、13795618655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