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等内容。若发现存在较严重的政治、刑事等问题,一律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材料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后,办理录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组织实施招聘各项事宜。
十三、招聘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和自治区干部疗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3689638、0991-8533837
监督人:任全贤、高永安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以及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示和公告。
(二)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入闱面试后各环节若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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