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市人社局、监察局、卫生局等部门于2013年7月8日在靖江市卫生进修学校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届时,按《简章》及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审核资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专业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岗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从同一专业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侧重于思
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专业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在报考同一专业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九)公开选岗
公开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根据所报专业类别和选岗条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专业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由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市卫生局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三年内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用人单位将予以解除聘用关系,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0306(市卫生局);
0523-8482156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市纪委);
0523-89180383(市卫生局纪委)。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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