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动的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激励政策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政策咨询电话:蒲江县人社局028-88550355
蒲江县卫生局028-8855451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916。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