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并在奉化市人事人才网(www.fhhr.com.cn)、奉化卫生网(www.fhws.gov.cn)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市卫生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杭州师范大学和宁波大学。自公示之日起出现的指标数空缺,均不予递补。
5.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已签订协议考生。招生院校于录取结束后,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宁波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奉化卫生和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六、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自理。
七、就业与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按期毕业后,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由市人力社保、编制、卫生部门办理录用、进编手续,纳入卫生系统统一管理,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生毕业后工作4年内(含4年)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浙江省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定向培养生从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浙江省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之日起,必须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期限5周年以上。
2013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不回奉化市农村社区卫生工作的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不得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学生毕业后,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2.定向培养生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期限少于5年的不得参加任何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录用。
3.定向培养生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
4.本次招生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88588427。
咨询电话:88518080(市卫生局))、886815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