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中心卫生院2013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
(普事聘公201313号)
为进一步加强虾峙中心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医院护理人员紧缺的现状,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虾峙中心卫生院事业编制护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
1.2011年以来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
2.2010年及之前已取得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目前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医疗机构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7月18日,普陀区卫生局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01室)报名,联系电话:3052118。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及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考试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具体操作办法经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后根据专业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即总成绩等于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聘用。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标准。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五)公示、聘用
1.考核结果和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9617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卫生局3052118。
2.符合招聘条件的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
3.招聘时,总分相同的,优先聘用高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取笔试分数高者。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试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统一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putuo。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本公告由普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