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决定,拟聘用柯萍等66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在7天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卫生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5267033、85267804)。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平湖市卫生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