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在以下网站公布:沙县人事人才网 沙县卫生信息网
2.组织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应往届专科毕业生应在2013年8月2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报名。本科毕业生在2013年9月2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参加报名。
(2)报名地点:沙县卫生局党委办(人事股)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应聘人员也可登入到以上公布的网站下载报名表进行网上预报名,专科毕业生于8月20日前、本科毕业生于9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至沙县卫生局党委办(人事股)电子信箱(sxwsjrsg@163.com),同时把纸质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或送到沙县卫生局党委办(人事股)收(地址:沙县县委党校内,邮编:365050)。
联系单位:沙县卫生局、沙县公务员局
联系电话:0598-5834098、0598-5822021
电子信箱:sxwsjrsg@163.com。
3.资格审查
沙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经沙县公务员局审核同意,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人函〔2012〕391号文件精神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也可通过毕业生在校成绩、工作经历、临场表现以及专业基础知识问题、技能操作等方面综合衡量其考核成绩。
5.体检和公示
考核合格人选需到沙县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拟聘人选需在沙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沙县公务员局批准后,由沙县卫生局于2013年10月10日前组织有关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的组织领导、管理程序以及奖惩待遇等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闽卫人函〔2012〕391号等文件执行。
沙县卫生局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