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营口市卫生局招聘简章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将于近期组织卫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医学全在.线提供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校学生,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职位信息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报名
(一)组织报名。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13年8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到市人才中心(盼盼路新客运站对过)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各类证书要求自带复印件)、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市卫生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