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 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即以后出生。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年限等资格取得时间均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
5.身体健康,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 人数 | 条件要求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1 |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教师医学招聘网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阶段为卫生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卫生方向)、医学信息学专业,研究生阶段专业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35周岁以下 |
2 |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教师 | 1 | 机械电子工程、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
3 | 护理或助产教师 | 5 | 护理、助产、临床医学类专业 | ||
4 | 医疗美容技术教师 | 1 | 外科学、整形外科、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美容方向)专业 | ||
5 | 图书管理 | 1 | 情报学专业 | ||
6 | 生物医药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中心秘书 | 1 | 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 | ||
7 | 辅导员 | 5 | 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公共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医学大类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曾担任班级委员及以上学生干部 | |
8 | 辅导员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工商管理、经济学、药学、中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临床医学类、音乐教育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有二年及以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
9 | 出纳 | 1 | 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30周岁以下 | |
10 | 校医 | 1 | 医药大类专业 | 4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11 | 实验员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护理、口腔医学专业 | 30周岁以下,有二年及以上高校实验员工作经历 |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 (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站: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 (网址:www.fjphb。gov。cn)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网址:www.fjwzy。cn)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8日~2013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电话确认方式。报名者须填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jwzyrsc@163。com,并来电确认。
(3)资格复审: 3月21~ 22日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确认,外地考生可于3月8日~3月 22日通过快递将资格复审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院人事处,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收费办法:经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80元。
3.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出现手机丢失等情况需更改联系方式需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我院人事处。
4.考试与考核
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辅导员和图书管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不达比例的岗位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考试的组织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参加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技能考试的合计分(辅导员和图书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30%、技能考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辅导员和图书管理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所有岗位的面试需达合格线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时间另行网上通知,具体时间请关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5.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和考察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日至公示拟聘人员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6.组织监督
省卫生厅及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91-22869963
监督电话:0591-22869969 0591-87856953
四、相关待遇
1.聘用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伍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研究生含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其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解除合同。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其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可乘33、38路公交车或从洪山桥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车)。
邮 编:350101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63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