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经县政府2013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本次招聘范围为县卫生局下属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人数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平潭县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20日18点。
2、报名方式: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后,发送至平潭县卫生局邮箱(ptxwsjbgs@126。com)。
3、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7月22日8:00-17:00。
4、资格初审地点:平潭县卫生局会议室(平潭县潭城镇翠园南路10号)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材料:
(1)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2)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四、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1、面试日期:2013年7月23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待定,现场确认时通知。
3、面试内容:基础医学知识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医.学全在线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学伦理学。
4、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做要求。
5、合格线:所有岗位拟聘用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拟聘用初步人选的确定
1、各岗位拟聘用初步人选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出现成绩相同的,另加一场面试,以两场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
2、拟聘岗位经考试后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专业愿意调剂的报考人员中,再次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六、考核、体检与聘用
1、考核。组织对签订协议的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考核,重点审核个人档案并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同时组织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2、体检。组织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各岗位拟聘用初步人选应在2013年8月1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有关证件原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将个人档案寄至平潭县人事局,逾期未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受聘人员须在转正定级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延缓转正定级, 2015年12月31日以前仍未能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2、受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必须在所聘用的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附件1:平潭县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平潭县卫生局平潭县人事局
2013年7月9日